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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医医院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医疗三监管系统接口”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9 08:25:17

各潜在供应商:

因业务需要,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医疗三监管系统接口,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2023809日至2023815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及内容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医疗三监管系统接口

2.限价7.9万元

3.拟推荐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4.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依据绵阳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在电子处方流转等就医购药场景的应用,有效支撑职工门诊共济业务,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接入规范完成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对接。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为全面贯彻落实医改的要求,顺应未来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已建设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医疗”三监管”系统)。同时,按照近期绵阳市卫健委工作安排,确定我院为“三监管”平台三期扩面本次接入试点医疗机构,现需完成 HIS 与平台进行接口对接任务。

3、我院目前使用HIS系统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医院基础业务数据,医嘱信息,收费信息,药品信息等均在该系统的各个业务系统中产生,本次对接的系统均需从HIS系统中获取相关数据。为确保系统对接后医疗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使用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构架、数据表结构。现有医院信息系统是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安装、调试、维护,只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才能提供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架构、数据表结构的服务。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属于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对以上采购项目如有异议,在本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绵阳市中医医院资产管理科,以其他方式或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电话:0816-2243905。

特此公告。

绵阳市中医医院

2023年8月09日